四部委联合展开新能源推广应用及财政资金核对
为进一步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速新能源轿车推行应用的辅导定见》(国办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培养杰出的新能源轿车推行应用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运用效益,推进新能源轿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展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展开变革委(以下总称四部委)将于近期对新能源轿车推行应用施行状况及财政资金运用办理状况进行专项核对。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核对规模
对2013、2014年度取得**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轿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轿车有关状况展开核对,核对规模将掩盖悉数车辆出产公司以及新能源轿车运营公司(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借公司、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轿车用户。
二、核对内容及方式
(一)进行自我核对并提交自查报告。有关省(区、市)对本区域财政补贴资金运用及办理状况、公司新能源轿车出产状况、新能源轿车用户运用状况进行核对并构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于2月5日前提交**四部委。详细内容包含:
1.财政资金运用及办理状况。包含**财政新能源轿车置办补助资金拨付及办理状况、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状况及各公司资金取得及运用状况。需详细列明取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公司名称、资金金额及拨付时刻等。详细要求见附件1。
2.公司新能源轿车出产状况。包含取得或申请**财政资金支撑的新能源轿车出产公司的商品续驶路程、电池类型、电池组容量等关键目标与《路途机动车辆出产公司及商品布告》信息的一致性。详细要求见附件2。
3.新能源轿车用户车辆运转运用状况。包含新能源车辆详细用户状况,推行车辆类型及类型、电池类型及类型、电机类型及类型等与《路途机动车辆出产公司及商品布告》的一致性,推行车辆实际运转状况,用户与出产公司之间的商业模式等内容。详细要求见附件3。
4.存在的疑问及主张。
(二)挑选有些省份进行现场监察。由四部委带队,对有些城市和有些公司车辆出产运用状况进行现场监察。详细地址待定。
三、核对时刻
(一)自查时刻。本日起**2月5日。
(二)现场监察时刻。待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朱保伟 010 68552977
科技部高新技术展开及工业化司 李宏刚 010 58881535
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司 佘伟珍 010 68205614
展开变革委工业和谐司 顾紫明 010 68502676
财政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展开变革委办公厅
2016年1月20日